产品名称: | 平安乐享人生意外救援垫付卡A款 | 电子保单号: | PC2502W057449757 |
投保人详细信息: |
姓名: | 蒿晓宏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1年08月11日 | 与被保人关系: | 为自己投保 |
| 340204195108112336 |
被保险人详细信息: |
被保险人姓名: | 蒿晓宏 |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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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类别: | 机关外勤(不属于本表下列职业分类所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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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340204195108112336 | 居住城市: | 安徽 芜湖 |
出生日期: | 1951年08月11日 |
联系地址: |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县)区左岸C区1-1-202 | 邮政编码: | 241000 |
移动电话: | 18155341358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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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 1年 自2014年06月23日零时至2015年06月22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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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保障: | 被保险人保障(RMB): 意外身故保额:50000元; 意外残疾保额:5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超过100元的部分按80%赔付):8000元;营运飞机意外保险保额:300000元;营运火车轮船意外保险保额:100000元;营运汽车(含自驾车)意外保险保额:50000元; 节假日身故保额翻倍。交通意外与一般意外不重复赔付 |
特别约定: | 保障责任以卡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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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 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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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指南 |
1. 记住你的保单号码,记住你所在城市的平安的报案电话 |
2. 万一出险,无论你身处何地,立即拨打你记住的报案电话,报上你的保单号。 |
3. 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
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
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 |
法医鉴定证明 其他任何重要依据证明 |
4. 万一忘记报案电话,可以随时随地拨打95511 |
5. 索赔时需提供保险卡、本电子保单、身份证和其他理赔相关资料。 |
本自助保险卡的投保条件、保障责任及责任免除,以本次所投保自助卡卡册为准。 |
法律声明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提供本人所投保的自助保险卡以及保险卡册说明,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说明,尤其是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本人对上述全部内容均已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 |
投保人了解并愿意遵守保险人关于“明确禁止工作人员以及代理人为客户提供代投保服务,请客户务必亲自投保,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代为投保的,视为客户和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与保险公司无关”的规定。 |
投保人承诺系亲自完成本自助保险卡的激活程序。在激活过程中,投保人填写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如有告知不实,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人对于保险公司在投保过程提供的所有内容,尤其是保险条款均已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人基于对所投保险种的条款的完全认识和理解,同意如发生有关网上投保险种、保险金额等方面的分歧,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记录凭证等数据电文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生效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
投保人:蒿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