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山地自行车联赛贵州福泉站
2011年全国山地自行车联赛贵州福泉站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贵州省体育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福泉市人民政府
黔南州体育局
贵州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日至3日
地点:福泉市金谷梨园
四、参加人员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国内外山地车爱好者。
五、竞赛项目:个人赛
六、竞赛组别及比赛里程:
1、男子精英组:20公里
2、男子大众组:10公里
3、女子大众组:10公里
七、参赛资格
1、参加男子精英组20公里个人赛,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岁以下(含18周岁和40周岁)。
2、参加男子大众组和女子大众组10公里个人赛的选手,年龄在18岁以下或50岁至65岁以上的选手需有监护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不予参赛。
3、所有现役专业选手(含入选省级车队,体校运动员)参加比赛不计名次,退役2年以上运动员可计名次。
八、报名办法
参赛的个人和团体可通过贵州省自行车运动协会网站(www.gisec.cn)下载报名表,于 3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贵州省自行车运动协会,电子版报名表发至 gz­_zhangliang@qq.com。
九、竞赛办法
1、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山地车竞赛规则》执行。
2、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或终端比赛等应急处理。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3、出发前1小时运动员应到起点处签到、确认资格。否则,参赛无效。出发前10分钟停止签到。
4、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5、裁判的判罚为最终结果,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6、所有车手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参赛队员和车辆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和车牌,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7、比赛补给点:
比赛补给点共设1个点,补给点设有标志,各队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为本队选手补给。
8、每项比赛均按计划时间进行,比赛将执行关门规定,关门时间具体规定由裁判长在技术会上宣布。裁判有权终止选手比赛,终止比赛后选手在裁判提示后应立即离开比赛赛道。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组别录取前二十名予与奖励。每组参赛人数不足30人时组委会有权调整录取名次和奖金。
2、比赛奖金分配表
总奖金:6.11万元 单位:元
项目
名次
越 野 赛
男子精英组
男子大众组
女子大众组
1
5000
4000
4000
2
4500
3500
3500
3
4000
3000
3000
4
2000
1500
1500
5
1500
1000
1000
6
1000
800
800
7
800
700
700
8
700
600
600
9
600
500
500
10
500
400
400
11
400
300
300
12
400
300
300
13
400
300
300
14
400
300
300
15
400
300
300
16
300
200
200
17
300
200
200
18
300
200
200
19
300
200
200
20
300
200
200
十一、报到
1、各参赛选手于赛前1 天到赛区(福泉大酒店)报到。
2、比赛前一天晚上9点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
十二、裁判
技术代表和裁判长由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三、保险
大会负责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和医疗险。
十四、费用
参赛选手一切费用自理。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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